廣州的生育保險待遇是多少?目前,廣州市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:生育津貼(又稱產假工資)、生育醫療費、一次性生育營養津貼、男性配偶照顧假工資、一次性到一、二級醫院分娩津貼等,計劃生育手術的醫療費用。
(一)生育津貼。女職工在產假期間享受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按照規定的產假,按照統籌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發放。生育津貼低于工資標準的,用人單位應當補足
(二)生育醫療費用。懷孕、分娩期間,女職工因懷孕、分娩發生的醫療費用是多少? 符合要求的。
(三)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。按所屬統籌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。具體比例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確定。
(四)計劃生育手術費用。包括職工因為計劃生育實施放置或者取出宮內節育器、流產術、引產術、絕育及復通手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。
(五)男職工假期津貼。已參保的男職工按規定享受的看護假假期津貼,以所屬統籌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,按規定的假期時間計發。
廣州生育保險待遇發放標準:
女職工
1、生育津貼
(注:生育保險津貼:生完小孩五個月內辦理,分別由女職工,男配偶所在單位申領生育保險待遇。)
以生育(流產)時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為基數按規定假期計發。
生育津貼=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÷30(天)×假期天數
假期天數:
(1)正常產假90天(包括產前檢查15天);
(2)獨生子女假增加35天;
(3)晚育假增加15天;
(4)難產假
剖腹產、Ⅲ度會陰破裂增加30天;
吸引產、鉗產、臀位產增加15天。
(5)多胞胎生育假,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。
(6)流產假
懷孕不滿2個月15天;
懷孕不滿4個月30天;
懷孕滿4個月以上(含4個月)至7個月以下42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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